還記得今年7月轟動一時的「南京紅姐事件」嗎?一名38歲男子長期男扮女裝誘騙數百名男性發生性關係,並偷拍與對方的性愛影片販售牟利 。當時紅姐的影片在網上瘋傳,不過根據中國大陸即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治安管理處罰法》,未來即使是在一對一私人聊天中發送不雅照片或影片,一旦遭舉報查實,最高將面臨15日拘留。中國大陸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法第80條明訂:
「製作、運輸、複製、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製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前款規定的淫穢物品或者淫穢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從重處罰。」
南方都市報指出,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80條刪除傳播場景的限制,將利用信息網絡傳播淫穢信息的所有行為均納入規制範圍,無論傳播對象是多人還是單人、場景是公開還是私密,只要實施傳播行為並被查證屬實,即可啟動行政處罰程序。
亦即新法實施後,即使是在微信等通訊軟體中一對一私人聊天中發送不雅照片或影片,一旦被舉報查實,也會受到法律制裁。
報導並稱,從過去廣東審理的多起涉網路淫穢信息傳播案件來看,若聊天群的群主管理不力,放任群內成員傳播淫穢信息也難逃責任。而當傳播淫穢信息的行為達到「情節嚴重」標準,或具有牟利目的時,將面臨更嚴厲的刑事處罰。
根據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以牟利為目的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獲利人民幣5,000元以上即可定罪,獲利人民幣3萬至5萬元以上即屬「情節嚴重」,將面臨更重刑罰。
值得關注的是,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80條特別規定,淫穢物品或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從重處罰。南方都市報表示,這一規定與中國大陸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相呼應。在大陸近期的司法實踐中,此類案件的追責力度已充分體現這一導向。
2025年5月29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發布的一宗典型案例中,行為人馮某向近百名中小學女生發送淫穢影片,最終被以強奸罪、猥褻兒童罪、傳播淫穢物品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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