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川普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全面課徵關稅違法。判決指出,關稅權屬於國會,緊急經濟權力並非萬用授權。這項裁決等於宣告:即使在地緣政治緊張與供應鏈重組的時代,行政權仍不得以緊急之名跨越憲政邊界。
值得注意的是,川普在判決出爐後的第一時間回應,並未展現政策退讓,反而再次重申「台灣從美國偷走了半導體產業」說法。這種將產業競爭敘事化為國族損失的語言,顯示其對半導體議題的政治動員態度並未因司法挫敗而降溫。換言之,即便IEEPA受限,半導體仍將是美國貿易與產業政策的焦點領域。
過去數年,美國貿易政策呈現高度總統化傾向。無論是301、232或其他法源,行政部門頻繁動用關稅工具,使政策成為談判籌碼,也成為政治訊號。企業與盟友在這種環境之下被迫將「政策變動風險」納入成本計算。如今最高法院收束IEEPA的適用範圍,代表華府內部的權力制衡重新發揮作用。
然而,這不必然等同於保護主義退場。司法只是劃清界線,並未否定其他貿易救濟工具。未來美國如果想要對特定產業或國家施壓,仍然可以依循既有法定程序,只是必須承擔更明確的法律與政治審查成本。貿易衝突可能因此更精準、更具針對性,而半導體等關鍵技術領域,恐成為優先對象。
真正值得台灣反思的,不是美國怎麼做,而是我們如何判讀風險。此前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的談判背景之一,是美方可能祭出更廣泛關稅。為避免出口成本驟升,台灣以市場開放與多項承諾換取稅率穩定。在當時的資訊條件下,這或許是務實選擇;但當最高法院認定IEEPA無法成為全面課稅依據,原先被視為迫切的威脅,其法律基礎已顯鬆動。
這帶來三種不同層次的檢討路徑。
第一種觀點認為,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仍具戰略價值。即便IEEPA被否決,美國仍握有其他貿易手段。提前布局有助於深化科技與供應鏈合作,降低政治摩擦。從地緣政治角度看,與主要市場建立更緊密連結,本身即是一種風險對沖。
第二種觀點則強調對價平衡。若全面性關稅威脅存在司法爭議,那麼以長期承諾換取短期政策不確定性的緩解,是否過度讓渡?農業開放、投資外移與產業調整成本,是否已超出降稅利益?這需要重新量化估算。
第三種觀點進一步指出,問題在於行政院決策流程。面對大國政策宣示,台灣往往快速回應,卻較少同步評估其法律可行性與制度穩固性。若未來能建立跨部會與獨立智庫的風險評估機制,在談判前即模擬不同司法與政治情境,政策選項將更具彈性,而非單向押注。
在此基礎上,政府應審慎思考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的後續節奏。若外部關稅威脅的法律基礎已改變,協議是否有延後生效或分階段實施的空間?在不撕毀承諾前提下,透過延簽、補充協議或附帶條款重新校準風險,未必是退縮,而是制度理性的調整。另一方面,亦可由立法院主動要求更完整審議與評估程序,形成制度性緩衝。透過民意機關的審查與決議,既能回應民主正當性,也為行政部門爭取時間與談判彈性,對外形成「憲政程序必須完備」的制度理由,而非單純政治猶疑。
經貿承諾涉及產業結構與社會分配,理應經過更完整的立法審議與資訊揭露。當美國最高法院強調權力必須回到國會時,其實也提醒我們:在民主體制下,重大對外協議不應只停留於行政決策。獨立透明的成本效益分析與公開辯論,能讓短期利益與長期承擔被同時看見。
在大國博弈仍將持續的年代,快速反應固然重要,精準判讀更為關鍵。當外部壓力出現時,我們既要理解其政治動機,也要評估其法律壽命。唯有如此,才能在變動的規則之間,為自身保留最大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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