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見證司法黑暗
被控槍殺刑警死刑定讞,關押十四年後因新事證獲准再審而無罪確定;鄭性澤,用失去自由見證台灣司法體制的黑暗面。
學者說,冤獄代表國家犯下錯誤,金錢補償還不了清白,公開道歉才有助於冤獄當事人復歸社會。
被控槍殺刑警,死刑定讞再改判無罪確定,五十八歲鄭性澤回歸社會十年,內心已逐漸平復。他說,外界看冤獄或同情或冷淡,沒對他造成太大壓力,真正壓力來自於自已遭受冤屈的沉重負擔,「希望我不是最後一名獲平反的人」。
KTV槍戰 警中三槍殉職
二○○二年一月五日深夜,鄭性澤與友人羅武雄等人在台中縣豐原市(現台中市豐原區)「十三姨KTV」包廂內飲酒作樂,羅武雄疑似不滿小姐服務不周而朝天花板與酒瓶開槍;刑警蘇憲丕獲報率隊到場,羅武雄在槍戰中遭擊斃,蘇憲丕中三槍殉職,左小腿被流彈波及骨折的鄭性澤被控槍殺蘇。
鄭性澤在檢警偵訊期間「自白認罪」,上法庭後改口稱遭灌水、電擊下體、毆打刑求才被迫承認,但一審、二審及更一、更二審都判他死刑;判決指出,警方進包廂後開槍擊中羅武雄,羅應已無還擊能力,是鄭性澤先開一槍打中蘇,再走到羅的位置開了二、三槍。由於證人也提到兩階段開槍,最高法院二○○六年五月廿五日駁回上訴,鄭性澤死刑定讞。
凶槍沒鄭指紋 現場疑點多
骨折的鄭性澤如何快速移動開槍?凶槍為何沒鄭的指紋?包廂內四把槍掉落的位置為何整齊排在沙發上猶如商品型錄?這些疑點及案發後鄭性澤身上出現眼睛瘀血、生殖器遭到電擊的新傷,讓檢察總長、立委、廢死聯盟、冤獄平反協會展開營救,但數度聲請再審及非常上訴都被駁回。
二○一四年三月,監察院調查認定檢方偵辦全案涉疲勞訊問,且現場彈道與射擊位置與事證不明卻在有違自白、證據及經驗法則下判處死刑,要求法務部轉請最高檢察署研提非常上訴及再審。二○一六年三月,台中高分檢依台大法醫所最新鑑定認定刑警槍傷是羅武雄開槍造成、殺警手槍未採到鄭的指紋等新事實新證據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五月裁准,並釋放被關押五二一三天約十四年的鄭性澤,隔年底判決無罪,因檢方未上訴而無罪確定。
為死囚聲請再審 檢方首例
「台中十三姨KTV殺警案」是檢察官為死囚聲請再審首例,更是冤獄平反的指標性案件,鄭性澤雖獲一七二八餘萬元刑事補償金,但這起事件卻影響他的一生。
「十四年的青春,永遠賠不回來,但我選擇不帶怨恨生活;珍惜每天與家人一起吃飯、看著天空的日子。」鄭性澤離開監獄後回到苗栗苑裡老家務農,與父親、弟弟同住,秉持「活在當下,順其自然」理念,努力重啟人生。
他說,入獄前弟妹都還在念書,獲釋時弟妹已成家還添了小成員,父母更加蒼老,慶幸家人對案情充分了解,看到年邁母親嶄露笑顏,不用言語就讓自己內心暖洋洋的。他說,儘管錯過了壯年,但能夠平安回到家人身邊,「算是為長期承受壓力的家庭帶來一絲寬慰」。
警方違法偵蒐 成判決關鍵
鄭性澤認為,警方蒐集移送法院的資料是法官判斷依據,資料有誤就會導致審判偏差,這一現象凸顯基層執法人員在司法體系中的關鍵角色,尤其刑求會導致被告自白與事實不符,進一步影響案件審理與結果,「司法體系需針對偵查手段與證據蒐集方式檢討改進,確保事證取得及口供內容的正確性」。
「過去的事已經過去,希望自身經驗能轉化為鼓勵。」鄭性澤說,作為一名平反冤案的見證者,得知有誤判案就會主動出面相挺,期許讓其他同樣遭遇的人看到希望與安慰,更希望自己不是最後一名獲得平反的人。
出獄賣便當 著眼活在當下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副執行長柯昀青說,協會受理兩千多件申冤案,過濾後立案四十件,已協助十六人平反;鄭性澤是協會二○一二年成立以來第一個立案救援案件。
台中魚麗共同廚房是協助鄭性澤獲釋後重新學習生活技能及社會化的第一站,讓他得以返鄉務農,創立寓意對父母「盡責」的個人品牌「進澤米」。去年八月,他與女友在台中、苗栗交界處開設台語諧音「真紅」的璟弘飯店賣便當、麵食,「出獄」十年的鄭性澤著眼「活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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