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是女人的天性,逛街更是許多女性熱衷的嗜好。
然而,我的消費原則相當簡單:凡是自己真正喜歡、而且屬於必需品的東 西,只要在經濟能力許可下,我會買來犒賞自己。但同時,我也要求自己做到「物盡其用」,絕不輕易丟棄。
我並非名牌的追隨者。像Chanel、Hermes這類奢侈品,我從未擁有過。並非因為買不起,而是我覺得沒有必要使用這麼高級的炫耀品。再者,這些精品在使用後的保養與收藏,往往需要額外的心力與時間。我更不相信名牌包、名錶能快速增值的說法;在我看來,投資房地產或購買台灣績優股票,才是更穩健的理財之道。
相比之下,我更喜歡選擇實用又平價的品牌,如無印良品或 Uniqlo。我的每件衣服大多能穿上10年以上;皮包也常用上15到20年;甚至我有一只手錶用了30年,歷經多次維修,如今已成古董錶。而另一個旅行皮箱更是陪伴我超過40年,每次在機場行李轉盤上,它都是最醒目、最獨特的存在,絕不會被誤拿。
我的鞋子通常也能穿上5年以上,直到鞋底磨平才捨得丟棄。新鞋往往會磨腳,反而是穿舊鞋最舒適。因此我會細心保養,定期擦拭、上油、除臭,把它們當作寶貝般珍惜。
在飲食上,我也習慣將前一晚的剩菜剩飯帶到辦公室,當作午餐。這樣不必中午外出排隊買便當,既省時又便利。但若是招待朋友或客戶,我一定會挑選高檔餐廳,提供精緻美食,讓賓客盡興而歸,留下美好回憶。
至於購物,我既不熱衷逛街,也少有網購的習慣。對我來說,購物不僅浪費時間,更容易陷入欲望的誘惑。遠離這些干擾,不僅能實踐最有效的省錢方式,也能讓生活更樸實安定。
我相信,人活著就應該認真工作,也要懂得認真花錢,適度犒賞自己,才能真正活得快樂。我的消費哲學只有一句話:「當省則省,當花則花。」,如此,生活才能真正舒適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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