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錶行給人時間,而教會給人永遠。從我走過鐘錶行,又踏進教會那一刻起,就彷彿有人在巷口中為我按下一個鈕,翻動生命另一頁。我以為人不甘於停在時間,也有人從時間手上取出一把鑰匙,開啟了永恆之門。於是我站在這隱喻中間,伸開兩手,像一支竹蜻蜓,被拋入風中,飛旋再飛旋……
我從未想過,這巷口會是個隱喻。
站在巷口,就站在T字路的連接點。一橫是馬路,一豎是巷子。
從巷口過了馬路,是一整排店家。若不過馬路,右轉出去是鐘錶行,而一左轉就是高掛「神愛世人」四個大紅字的教會。那時候,巷底是中華電信長青苔的砂石子圍牆,所以從巷子出入的人都必須通過這巷口。
我住在巷子裡。
我走到巷口左轉,可以上幼稚園,上小學,或隨我媽去民宅宮廟求神拜神;從巷口右轉,可以到一號省道,過了省道就到南邊巿場,或在省道上搭車,咻一下,過了橋,就到台北。
台北和三重,橋之兩頭。
河很近,於我不親不暱。天很遠,常是灰頭土臉。路很窄,人車擁擠,零亂不堪。民粗野,龍蛇混雜,素稱流氓之都。特產是角頭,大尾鱸鰻,以及為之賣肝賣命的小弟們。
印象中,這裡沒有草木,沒有繁花盛開的街道。沒有清冽冬日早晨的可頌奶香。但從我家陽台望去,每到彩霞滿天時,可見一棟公寓頂樓,有人揮一支大紅旗,也有群鴿盤旋來去。日復一日。
日子伴隨我,給我知識,給我慾望。有一天,我在巷口右轉,突然對鐘錶行的手錶感了興趣。我立志要有一支手錶。所謂立志,只是慾望的堅定和加強,而為我實現慾望的人不該是父母嗎?
我終於有了手錶,那是父親拿他心愛的舊錶送我的。時間,在我的手上忠誠不二地走。但是一星期後,手錶在我的過度保護下,不慎從高處掉下,摔破了!父親暴怒不已。那時,我的時間軸來到十三歲。
十三歲,青青少年。
十三歲,我已擁抱文學,知道自己是誰。
同一年,某周日,大我三歲的小姨來我家,也許無聊也許好奇,她說去教會看看。可我媽從小給我們種下一顆種子,說去教會的人,都是直的進去,躺著出來,很可怕。但一個十六,一個十三,兩個人一起壯膽,有什麼可怕?!
來到巷口,左轉,一步路,到了。從門口邁進第一腳,心底仍有對陌生和未知的膽怯。終究進來了,也幸運地遇到一個好人。她圓乎乎的臉,笑得如花燦爛。她說話的聲音,如春風拂入心坎。她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教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永生,永遠的生命。
永遠,是永久離開了時間。得永生,是不受時間束縛的生命。不再有時間的分秒煎熬,但也沒有生命的熱烈等候;不再有時間給肉身帶來的老病衰敗,但也沒有人生在笑淚成長中走過的流金芳華;不再有時間為人類貪婪所曝露的悲慘世界,但也沒有浩浩歷史長河所寫下的春秋詩歌。
那麼,在永遠裡要做什麼呢?
真正把我留在教會中的,是愛,是歌。一群比我大五、六歲的大哥哥,他們渾身青春氣息,有迷茫有奮鬥,也躁動也安靜。他們愛我,我愛他們。他們領我唱歌。一把吉他和弦彈起,他們唱:
當頭一次,遇見了你,
我的心充滿歡喜……
那個你,是他們口中的耶穌。又唱:
沉醉在你愛裡,滋潤新鮮,
讓你愛來浸透,遠比蜂蜜甘甜。
歌是音樂一種,這些歌裡充斥著純真,以及不可抑制的愛慕。而所唱的不止這些,還有上千首,全是詩的韻律和諧,全是文學的至情至性。彷彿,歌中有一個新世界,一個理想國,一個精神美麗家園。我漸漸被吸引,一步步引入永生。自此,我與人界的時間有了隔離。我是在永遠這一邊。
那時,我若是風,我已從我媽長年焚香敬禮的神龕前逸去。我站在新安裝的鏤鐵窗前,仰頭尋找天上的星星。那時,我若是雲,我已裝上行囊和想像的翅膀,跨河跨海去逐愛,去創造生活。正如這裡是林青霞的出生地,而她是一片雲,我也是。
不想,我真走了。
我媽陪我去買行李箱,送我到台北讀高中,住教會所供的宿舍。這一住,十年。我從詩歌漸漸走進《聖經》——那也是一本浩瀚無涯的文學書啊!三千五百年前,摩西單憑一卷《創世記》,足以拿下今天的諾貝爾桂冠。又誰想到,日後,我竟以一支文學之筆,受聘於美國教會。
告別我媽,我再次拖著行李,走到巷口,等車載我去機場。那時,我若是一隻魚,我真的真的,就要從這巷口游出去,奔向大海了。看著「神愛世人」,心想:若我家不在教會隔壁,或我小姨對西方的神不感興趣,那麼,我的人生是不是也就隨之改變?我是不是也就沒有這一日、這一年,在這巷口揮別了原鄉,揮別了疼愛我的阿嬤,揮別了已入土的父親?
飛機著落了。
美國和台灣,太平洋之兩邊。
生活的城巿離水近,就在大湖畔,可賞可玩。天很高,光線明透,常是眉清目秀。路很寬,國土袤廣,人與人的距離可供暢快呼吸。民和善,相互尊重,據說有六名總統出於本州,素有美國脊梁骨之稱。
春,料峭滋潤,滿街滿樹繁花怒放。夏,草木蔥蘢,落日餘暉水月盪漾。秋,染紅抹金,落葉翩翩瀟灑,風與光交纏奏鳴遠行。冬,冷得嚴酷,雪魅無限,天地一片淨白。松鼠,藍鳥,臭鼬,浣熊,小野兔,花栗鼠,老鷹,日常可見。也有紅狐狸出沒,有火雞逛街,有鴻雁來去,有鹿在社區散步。
美國人問我從哪來?我說台灣。中國人問我老家在哪?我說台北。台灣人問我住哪?我說三重。台語叫三重埔。我同父母住三重埔十六年,一個人住異國二十年。十年一覺,二十年呢?
二十年,我宛如看見那個隱喻。
鐘錶行給人時間,而教會給人永遠。從我走過鐘錶行,又踏進教會那一刻起,就彷彿有人在巷口中為我按下一個鈕,翻動生命另一頁。我以為人不甘於停在時間,也有人從時間手上取出一把鑰匙,開啟了永恆之門。於是我站在這隱喻中間,伸開兩手,像一支竹蜻蜓,被拋入風中,飛旋再飛旋。
我注定離不開聖經給我的影響了。但日復一日,我也離不開我自己。我寫下一首首詩歌,如為使徒約翰寫〈我尋我神〉,為使徒彼得寫〈是我是我〉,為耶穌受難寫〈看哪主被掛木上〉……當詩歌唱起的時候,我有時感動,有時也想起我的逃跑計畫。是,二十年,有無數次,我想逃跑。
面對我的神,我常有無言的時刻。
正如我的神,也總是選擇沉默。
啊,多少迷茫的夜多少淪陷,也就多少次想:真理是藏在矛盾中嗎?那些心中火熱,被一套成形教理所同化的信徒,到底是什麼人?我是否仍以為愛神、事神,就可以用時間的有限來換取永遠的無限?我是否仍相信永遠是可以與人這樣的近?我是否仍覺得長成新耶路撒冷,是一句石破天驚、直達永遠的啟示?
可不可以不要永遠?!
管他將來如何,可不可以只有今生今世?
數次返台,回到三重,看見教會率先重建成大樓,而鐘錶行也於去年改成飲料店。阿嬤更早前就走了,家中神龕仍在,我媽依舊按時焚香禮拜。她在她的神明的庇佑下,長出了花白頭髮和斑點皺紋。向晚時,我站在鐵窗前,已看不見那支訓練飛鴿的大紅旗,不知那養鴿人家還在嗎?
隔天,我牽著我媽出門去台北吃飯。
走到巷口,右轉,我也不是青青少年了。
但,我總是從三重埔巷子裡走出來的孩子。永遠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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